董事介紹

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會設置十一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 3 年。為加強董事會之獨立性與多元性,董事會現由具有商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經驗的董事所組成,其中三位為獨立董事。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 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

董事會成員介紹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 1)

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
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游志成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
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東隆興業(股)公司董事長、東隆(越南)公司董事長、琦美環球(股)公司董事長、隆祥興國際(股)公司董事長、SARAH INTERNATIONAL CO.,LTD.董事長、SUN BEAM GLOBAL ENTERPRISE CO., LTD.董事長、琦美興業(股)公司董事、恆銨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非獨立董事,
不適用

無

游榮杰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東隆興業(股)公司董事、東隆(越南)公司董事、總經理、琦美環球(股)公司董事SARAH INTERNATIONAL CO.,LTD.董事。

非獨立董事,
不適用

無

游榮利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東隆興業(股)公司董事、總經理、東隆(越南)公司董事。

非獨立董事,
不適用

無

游榮淳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東隆興業(股)公司董事、產銷經理。

非獨立董事,
不適用

無

懋嘉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秋月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東隆興業(股)公司董事、課長。

非獨立董事,
不適用

無

祥豪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泰興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東隆興業(股)公司董事、總廠長。

非獨立董事,
不適用

無

祥豪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凱評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東隆興業(股)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非獨立董事,
不適用

無

琦美興業(股)公司
代表人:周經緯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琦美興業(股)公司董事長、合美生活企業(股)公司董事長、營磐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

非獨立董事,
不適用

無

黃泰鋒
(獨立董事)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具有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泰砬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顧問。
東隆興業(股)公司獨立董事、世代傳媒(股)公司董事、 宏易創新國際(股)公司董事、大同世界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依據本公司公司章程之規定,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之,本公司於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時,已取得每位董事提供的書面聲明、工作經歷及親屬關係表,以核實確認本身、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親屬相對於公司的獨立性。本公司另經核實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所訂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無

馬佑德
(獨立董事)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碩峰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

鄭宏泰
(獨立董事)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樺康智雲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無

註 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註 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一、董事會多元化︰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採用候選人提名制,並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另每年
  定期執行績效評估,確認各成員之適任情形、多元性及獨立性,且利害關係人的意見被納入考量。
   本公司依目前營運規模及發展需求設置11席董事(含3席獨立董事),專業背景涵蓋產業、法律、經營等領域之專家,落實
  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之方針。主要政策目標包含:

1.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視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面向之
 標準:(1)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2)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2.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 (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
   (7)領導能力。 (8)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基本組成及專業能力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基本組成

專業能力

國籍

性別

年齡

獨立董事
任期年資

營運
判斷

會計
財務
分析

經營
管理

危機
處理

產業
經歷

國際
市場觀

領導
能力

決策
能力

董
事

游志成

中華民國

男

61-70

 

V

V

V

V

V

V

V

V

游榮杰

中華民國

男

51-60

 

V

 

V

V

V

V

V

V

游榮利

中華民國

男

51-60

 

V

 

V

V

V

V

V

V

游榮淳

中華民國

男

41-50

 

V

 

V

V

V

V

V

V

陳秋月

中華民國

女

61-70

 

V

V

V

V

V

V

V

V

張凱評

中華民國

男

51-60

 

V

 

V

V

V

V

V

V

周經緯

中華民國

男

71-80

 

V

V

V

V

V

V

V

V

陳泰興

中華民國

男

51-60

 

V

V

V

V

V

V

V

V

獨
立
董
事

黃泰鋒

中華民國

男

61-70

9 ~ 12年

V

 

V

V

V

V

V

V

馬佑德

中華民國

男

61-70

3 ~ 6年

V

 

V

V

 

V

V

V

鄭宏泰

中華民國

男

51-60

3年以下

V

V

V

V

 

V

V

V

二、董事會獨立性:本公司董事會成員11人,其中設置獨立董事3人,獨立董事之比例為27.27%,董事會行使職權具獨立性。且全體董事間並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規定情事。

本公司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為達成董事組成性別平等,其中一席為女性董事;且設置全體獨立董事至少三席。

V

  多元專業知識及技能

V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V